各学院(部)、各部门:
为做好我校档案材料归档工作,按照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《安徽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》等档案管理规定,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,按照规范要求,完成本单位2023年产生的所属归档范围的各类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工作,做到应归尽归,并确保档案归档质量。各学院、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,加强组织,统筹安排,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的立卷归档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范围与时间
(一) 各二级单位在党建、教学、科研、建设、采购、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字、图表、声像、实物、数字化信息等不同形式、载体材料,经系统整理后于2024年4月10日前移交档案馆归档。
(二)基建工程类档案应在工程竣工、验收后三个月内移交到档案馆。
(三)科研项目类档案应在项目结题或鉴定验收后三个月内移交到档案馆。
(四)仪器设备采购类档案应在项目完成、验收后六个月内移交档案馆。
(五)财会凭证类档案,由财务处保管两年后于次年6月底前归档。
(六)毕业生合影照片档案应在学生毕业年6月底前归档。
(七)全校性重大活动文件材料,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时移交档案馆;其他重要需归档的资料,可随时联系档案馆移交。
(八)往年遗漏的应该归档的各类载体材料。
二、归档要求
(一)各单位应对归档工作给予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归档工作,保证归档文件材料收集齐全、完整,特别部门重点工作及各类重大活动材料、影像资料的收集和归档。
(二)归档的纸质文件材料应为原件,文件与拟稿封面、定稿并存,正文与附件并存。
(三)实行纸质文件、电子文件双套归档制,电子文件与纸
质文件同时归档,无电子文件的移交纸质文件归档;学校各项活动中形成的电子数据需要脱机归档。
(四)皖西学院印发的红头文件,由校办公室机要科统一归档。各学院、各部门印发的处室函件移交时需盖上本单位公章,同时将部门领导签发的拟稿封面附在正文后面一并移交归档。
(五)财会档案按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(第79号)》和《安徽省会计档案整理要求及案卷格式》(财会〔2017〕309号)要求整理归档。
(六)实物档案按《皖西学院实物档案管理实施细则》(院发〔2014〕110号)要求整理归档(附件3)。
(七)声像档案如照片、硬(光)盘、录像等归档时须有文字说明,包括事由、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背景、摄影者等,声像材料应图像清晰、音质良好;数码照片格式为JPEG或TIFF格式;毕业班学生合影照片应附对应位置的学生名单(附件4)。
三、归档程序
(一)请各单位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档案馆列出的具体规档范围 (附件1)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本部门所有门类档案的归档工作,档案馆将不定期公布各单位归档情况,列出清单向该单位发出书面催档通知书(附件2)。
(二)各单位兼职档案员负责统一向档案馆移交材料,移交时填写《档案移交(接收)登记表》(附件5),登记表一式二份,按要求签字盖章。经核对无误后,办理交接手续。
(三)具体事宜与校档案馆(逸夫楼三楼)联系,附件1-5各部门兼职档案员从档案馆网站专区下载或档案信息QQ群共享下载。
四、联系方式
(一)联系电话:0564-3306621
(二)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群QQ:376065149
附件 附件1:皖西学院各学院、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.docx
附件2:书面催缴通知书.docx
附件3:实物档案移交登记表.docx
附件4:照片档案移交登记表.docx
附件5:档案移交(接收)登记表.doc
党委(校长)办公室、党委巡察办公室
2024年3月7日